2011上海国际集装箱工业展览会
开始时间:2011-09-11
结束时间:2011-09-13
展会地点:上海浦东展览中心 ( 馆 )
联系电话:021-55235369
传 真:021-55235355
电子邮箱:zwzlyx@126.com
结束时间:20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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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Verdana> 主办单位: 中国港口协会 中国军民高新技术行业协会 支持单位: 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 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 深圳市港务管理局 《集装箱化》杂志社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大连港大连湾港务局 BIC 国际集装箱局 中国航务周刊 《中国港口》杂志 《弗戈媒体》 拟邀请单位: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 上海海事大学 承办单位: 上海振威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振威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前言 国际运输已成为维持现代国家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经济组件,海上集装箱运输业也已经成为真正的全球经济大动脉,源源不断地支持着日益增多的贸易往来,维系着日益发展的国际物流供应链。据有关机构估计,全球贸易超过 90% 是通过海运进行的,而大多数货物是由集装箱船运输的,目前发达国家集装箱化率约在 70% — 80% 。我国外贸进出口货物的 90% 都是通过海运集装箱运输实现的,外贸货物集装箱化率已提高到 80% 以上。 2009 年,世界集装箱保有量已达 3 000 万 TEU 。集装箱航运将全世界紧密连在一起,成为世界贸易繁荣的坚实基础。可以说“没有集装箱就没有贸易”,而在世界的许多地区,甚至是“没有贸易就没有繁荣”。快速发展是我国集装箱运输发展最显著的特点。我国集装箱运输起步虽晚于世界近 20 年,却以世界上少有的年均 35% 的增幅,实现了连续七年雄踞世界第一的跨越式发展。我国沿海港口的集装箱化率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2011 随着各主要经济大国实体经济的回暖,世界经济将缓慢复苏,世界贸易量将逐渐回升,市场需求逐渐增加,我国对外贸易也将出现恢复性增长。从经济发展周期性的 规律 看,我们对集装箱行业发展充满信心,前途一片光明。为此由中国港口协会主办,上海振威广告有限公司承办“ 2011 上海国际集装箱工业展览会”在上海召开, 此届展会集“产品展示、贸易洽谈、技术交流、信息发布”为一体,以此“推动技术进步、促进内外销售、引导市场供求、谋求更大发展”。 突出展览会国际化、规模化、市场化特点。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届时来参与本届大会是不可错过的发展机会! 会议日程 报到布展: 2011 年 9 月 9 日 -10 日 正式展览: 2011 年 9 月 11 日 -13 日 展品范围 1 :标准集装箱制造、通用集装箱、专用集装箱、冷藏(保温)集装箱、特种货物集装箱、矿山破碎工程控制箱、铁路网架检修工程箱 ; 海底海上勘测工程箱 ; 空压机站工程箱、空运集装箱、空陆水联运集装箱、集装箱房、罐式集装箱、厢式车、冷藏车、方舱等; 2 :集装箱配件及辅件:冷藏箱专用发电机组、制冷机组、发电箱、电源插座箱、温控系统、保温隔热材料、罐箱法兰、阀门、角件、铰链板、紧固件、船用集装箱连接件、箱门锁具、门框密封条、密封胶、集装箱标贴、标牌、箱门合页 ; 3 :集装箱原材料:集装箱底板、地板、钢材、铝材、型材、木材、涂料; 4 :集装箱运输设备及服务:集装箱船、集装箱挂(拖)车、集装箱牵引车、集装箱吊具、起重装卸设备、集装箱液袋、充气袋、集装箱电子标签、箱管软件、集装箱防潮、防锈用品;租箱公司、集装箱中转、堆存、维修与保养、翻新改造等; 集装箱生产制造设备、焊材、模具等。 5 :集装箱港口、码头;陆路、空运、海运、铁路运营商;多式联运和 CT 营运商 . 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费:( 3m × 3m ) 空地基本价(面积不低于 36m2 ) A 区 10800 元 / 展位 / 展期 A 区 1280 元 / m2 展期 B 区 9800 元 / 展位 / 展期 B 区 980 元 / m2 展期 合资 15000 元 / 展位 / 展期 合资 1500 元 / m2 展期 境外 3000 美元 / 展位 / 展期 境外 300 美元 / m2 展期 标准展位费用包括:展出场地、 2.5 高壁板、楣牌制作、 9 平方米 地毯、洽谈桌一张、二把椅子、 220V 电源插座一个、日光灯二支。 参展企业若选择双开口展位加收 20% 的展位费用,光地费用包括:展出场地、保安、清洁服务(不包括特装管理费)。 特装管理费 : 每平方米 25 元人民币。 参展程序 填写展位申请表、加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 在申请展位一周内将参展费用 [50% 定金或全款 ] 电汇或交至组委会。 ★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余款在 2011 年 7 月 1 日前付清,否则组委会将视其放弃参展。主办单位收到《参展申请表》和展台费用后,将发票《参展商手册》一并寄给参展商。参展商在报名参展后中途退出,参展所付款项不退。代表住宿、产品运输等事宜,将以《参展商手册》为准。</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