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天津得泽物流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被处以罚款3000元
2024年08月21日,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就天津得泽物流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天津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明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国际商贸物流园次干路三10号红星美凯龙
品牌:申通
二、案由
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三、主要事实
024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得泽物流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天津得泽物流有限公司备案末端申通快递天津五金城分部传送带链条加装防护罩不规范,该公司涉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024年7月24日,我局对天津得泽物流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刘松进行了询问,该公司涉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天津得泽物流有限公司5日内整改,对安全设备的安装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对该公司处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罚款。
承办单位: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公开日期: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