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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超越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被处以罚款2000.
2024年05月27日,沈阳市邮政管理局就沈阳市超越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沈阳市超越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世宁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汾河街47号
品牌:中通
二、案由
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主要事实
2024年3月19日,沈阳市邮政管理局检查发现和平区胜利北大街27甲8门沈阳盈通达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的中通网点存在电动车电池室内充电和传送带滚轴防护罩缺失的违规问题,经查,该网点由沈阳市超越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备案开办,上述问题属实。
经市局行政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依法对沈阳市超越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代表人袁世宁进行了行政询问调查(详见询问笔录)。其对公司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无异议。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2024年3月19日,沈阳市邮政管理局检查发现和平区胜利北大街27甲8门沈阳盈通达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的中通网点存在电动车电池室内充电和传送带滚轴防护罩缺失的违规问题,经查,该网点由沈阳市超越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备案开办,上述问题属实。
经市局行政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依法对沈阳市超越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代表人袁世宁进行了行政询问调查(详见询问笔录)。其对公司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无异议。
承办单位:沈阳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