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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君鑫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因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被处以罚款5000元

信息来源:iooloo.com   时间: 2024-06-18  浏览次数:334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重庆君鑫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因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被处以罚款5000元

2024年04月19日,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五分局就 重庆君鑫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 重庆君鑫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君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62号

品牌:韵达

二、案由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三、主要事实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6条第2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9条第6款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3条第2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五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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