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委托,天津亨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一期物流传输(气动)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一期物流传输(气动)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HYZB-H2021-003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一期物流传输(气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三、项目预算:18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6.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