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2 月 16日丨京东集团-SW(09618.HK)公布,公司拟通过以京东物流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的方式分拆京东物流。根据第15项应用指引,公司已就拟议分拆向香港联交所提交分拆建议,而香港联交所已确认公司可进行拟议分拆。
2021年2月16日,京东物流透过其联席保荐人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表格(表格A1),以申请京东物流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的批准。
现建议,拟议分拆将以京东物流股份全球发售的方式进行(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拟议分拆完成后,公司将继续间接持有京东物流50%以上的股权,因此,京东物流将仍为公司子公司。
有关拟议分拆的详情(包括全球发售的规模和架构、公司于京东物流的股权百分比的减幅)尚未落实。
公告显示,京东物流于2012年1月19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于公告日期,公司透过全资子公司持有京东物流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79.12%。根据灼识咨询的报告,按2019年总收入计,京东物流是中国最大的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商。京东物流通过科技赋能,提供全方位的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和优质物流服务,从仓储到配送,从制造端到终端客户,涵盖普通和特殊物品。
董事会认为拟议分拆将对公司及京东物流有利,其中包括:(i)京东物流集团的业务将吸引寻求供应链解决方案及物流服务业务高增长机会的投资者群体,这不同于京东集团业务更为多元化的业务模式;
(ii)鉴于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将(a)提升京东物流集团自身的形象,有助于加速其业务增长,尤其是在外部客户方面;(b)使京东物流集团将来于需要时可直接独立进入股票及债务资本市场;及(c)为欲分析供应链解决方案及物流服务业务信用及向供应链解决方案及物流服务业务放贷的评级机构及金融机构提供京东物流集团的清晰信用情况,故预期京东物流集团的价值会因拟议分拆而增加,而公司作为京东物流的控股股东之一亦会因此获益;
(iii)拟议分拆允许京东物流集团和京东集团分别专注其核心业务,抓住各自的增长势头从而为股东带来长期的价值;及
(iv)由于京东物流为独立上市实体,公司可完全专注于并将财务资源调配于京东集团业务的发展,而毋须考虑京东物流集团的资金需求。